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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8 作者:wxy 点击量:285

2020年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立项申报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培养学生具有“创意、创造、创业”三种创新能力,调动我校大学生开展科研训练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努力造就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创新创业型人才,现决定开展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及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每位同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立项原则

  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并独立完成的科研训练活动。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位,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3项。

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重点资助以A类学科竞赛为产出的项目和思路新颖、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课题申报负责人确定研究课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研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于4月22日15:00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2810367@qq.com纸质版(各一式三份)于正式开学之后一周之内交至学工办(13-202)卓斌老师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要求见附件3),形成拟立项项目名单,公示无意见后报送至教务处。

 

四、经费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训练项目由学校给予经费资助,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费配套和分配。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实验材料费、调研费、版面费、会议费等必要开支。报销单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到财务处报销。具体报销操作流程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五、其它

  请各班级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加强检查督促。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

卓  斌  老师  689383

孙睿涵  学生  17815720183(630183)

2020年4月7日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研项目申报书》

   2.《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科研项目汇总表》

    3. 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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