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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作者: 点击量:10

各位老师

现予发布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23年度课题指南,请参考学校通知。

、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限一人且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请。

2.课题负责人原则上本年度只能申报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三类课题中的1项课题。课题负责人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题的(所有课题皆截止到2023年5月15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

3.本年度已立项申报类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不再立项本通知所列各类课题。

4.申报课题的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基础研究类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类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年。

5.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申请人与承担单位须遵守课题申报及评审纪律,不得开展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不良行为。

、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常规性课题提交《“中心”课题申报表》(附件2)《“中心”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4份。后期资助课题提交《“中心”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附件4)一式2份和查重报告一式2份、匿名成果打印稿(A4纸双面打印)和成果简介(4500字以内,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一式4份。

申报时间:

1.自愿需要专家论证的老师以学院为单位2023年5月12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至人文社科处邮箱专家反馈后老师可再做修改,最终以学院为单位2023年5月24上报电子及纸质申报材料至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2.不需要专家论证的老师请以学院为单位直接2023年5月24上报电子及纸质申报材料至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魏老师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5)发送邮箱。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957

邮箱:02473@zjhu.edu.cn

 

附件: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docx

附件2: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附件3: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申报表.docx

附件4: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重大课题主要选题.docx

附件5: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表.docx

附件6:申报单位汇总表.xlsx

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33005357cc拉斯维加斯首页地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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